解析:
面对公司既未安排工作,亦未下达离职通知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您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告发,或者直接就相关争议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其次,您可通过发送书面通知至企业,明确要求企业恢复您的工作岗位并支付您应得的全额薪资待遇。
再次,您还可以向企业递交书面辞职信,以企业未能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为理由,请求企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未对您作出解雇决定,但若未能为您安排工作,仍需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您在无工作期间的薪酬。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企业未与您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您并未实际参与工作,因此您仍然享有作为企业员工所享有的各项权益,如劳动权益以及获取工资报酬等。
此外,即便企业未安排您继续工作,也应对您发放工资报酬,且该工资报酬不应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