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并无需遭受行政拘留处罚,
然而,依照中国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若肇事者存在如下几种特定情状,将有可能面临此种行政处罚:
首先,肇事者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时仍驾驶机动车;
其次,肇事者在造成交通事故之后选择逃逸,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
再者,肇事者以暴力手段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同样尚未达到犯罪程度;
此外,肇事者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且拒绝听从劝告;
还有,肇事者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
最后,肇事者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且拒绝听从劝告,导致交通严重堵塞或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另外,肇事者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也属于此类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