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进行建筑资质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十二个严谨的步骤:
首先,要明确本公司预期申请的资质项目,深入研究相关专业领域的资质标准,准确确定实际申请资质项目所需要达到的人员证书专业要求以及证书数量;
其次,应全面统计公司现有的人员证书专业类别及其数量,以此来确定实际人员证书资源与满足资质标准所需的差异;
接下来,可以采取兼职聘用、人员培训等多种途径来弥补所缺少的人员证书,并且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按照规定录入公司的社会保险系统;
然后,需要购买并开通企业专用的“密码器”以及建设委员会的资质申请后台,同时还需办理建造师的预先注册手续;
紧接着,整理企业相关的综合性资料以及所有人员证书的详细信息资料,并严格按照“资质申请后台系统”所要求的标准化格式,将所有的扫描文件上传至该系统;
随后,对后台信息进行完善填写,并生成卷宗以便下载打印;
接着,从社保局获取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单,并按照顺序将其附于已打印出来的纸质材料之中;
最后,完成所有资料的签字盖章工作,并将其装订成册;
在准备就绪之后,收集所有上报材料的原始版本,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建设委员会进行原件核实;
当纸质材料得到正式受理后,在后台系统上进行上报操作;
通常情况下,区建设委员会在正式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便可完成审核工作,同时系统也会以短信的形式向企业资质申报人员通报审核结果;
在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短信后,确认好企业的相关信息,即可前去领取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