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今社会环境中,丈夫对婚姻不忠、涉及婚外情的现象并不罕见,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便是,丈夫可能会将家庭财产擅自转移至第三者手中。
当妻子察觉到这一情况后,往往会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追讨这些款项。
因此,关于“丈夫向情人转账的资金是否能够被妻子索回”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答。
若丈夫将其个人财产擅自转移给了情人,那么作为妻子,她并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归还;
然而,若是丈夫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私自支付给了第三者,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妻子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项赠与行为,并要求返还相关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