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障综合合并办理流程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参与者在跨地区转移工作岗位之前,应先前往原先就职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会,领取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其次,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凭证以及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新的就业地点的社会保险基金会,提出接续关系的申请;
第三步,新就业地点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将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最后,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会在接到新就业地点的联系函之后,也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无任何拖欠费用,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划拨手续,正式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社会保险参保关系,并向新参保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