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土地租赁期限最长可长达七十年之久。
在整个承包期间,尚未到达承包期限期满之时,林木用地租赁协议所规定的最长期限通常设定为二十年。
当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当事人仍有权利继续续租,然而续租的期限不可超过自续租当日起往后推算的二十年。
至于林木用地的承包期限,其上限则高达七十年,因此在上述特定情况之下,林木用地租赁协议的最长期限与无承包期限的情况下的期限相同,均为四十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五种情形将导致合同无效:
1.合同当事人缺乏签订合同的相应能力;
2.合同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3.合同条款背离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4.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存在欺诈行为;
5.合同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而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包括:
1.行为人具备订立该合同所需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可信;
3.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并未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