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针对那些在未经授权、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吸纳社会各界人士的资金,或采取类似手法进行公众储蓄资金的吸收,从而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监管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这一条文所述,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标准主要分为两种:
首先,若是当事人被认定为仅仅只是违反了相关规定而没有造成重大影响,那么他们将会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同时还会面临着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次,如果当事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且已经给金融市场带来了较大的震动,那么他们将需要承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还会接受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那些在公司组织结构中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企业单位,相关部门也会对它们施加罚款,与此同时也会要求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同样的标准接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