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警察部门在处理案件时有权依法扣押涉案车辆,但其扣押期限有明确限制,即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遇情况较为复杂的特殊情况,扣押期限亦不得超过六十日。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交通警察部门扣押车辆的具体时限,应优先参照并执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所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
此外,由于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各异,因此交通警察部门在扣押车辆时的具体时长也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