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湖南地区的产假时长设定为158天,原因在于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常的产假期限规范为98天;
并且,《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亦有相关条款规定,即凡是属于湖南省内,并满足法定生育要求的夫妇们,其女方除了能享有国家统一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还将额外获得60天的产假延长福利,从而使得总计的产假时长达到15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