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时所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相关规定如下:
如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即可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劳动者的工龄每增加一年,企业便需向其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而对于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工龄,将视为一年进行计算;
若劳动者的工龄未达六个月,则仅需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然而,若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