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定雇佣关系的主要依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具有约束力的雇佣合同或者有效的口头雇佣承诺;
其次,是检查双方所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是否清晰明了地表现为其中一方提供特定劳动,而另一方则以相应的薪资报酬作为回报;
第三个要素是,需要考察受雇者是否被雇主实际操控、指挥以及进行监督;
最后,我们还要关注在雇员进行雇佣行为过程中所可能遭遇的身体伤害或其他损害,并对雇主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加以厘清,当然,在此之外还有其它需要考虑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