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的员工裁员问题时,必须依据具体的解雇原因做出合理的判断。
若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得到正当批准,那么无需对被裁员工进行任何赔偿;
反之,若该解雇属违法性质,则须对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种补偿金的发放需参考员工本人的具体工龄以及当期薪酬水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对于那些已在单位内服务满足一整年时间的员工,需给予一个自然月的薪酬金额作为经济补偿金,且随着每年服务月份的累积,补偿金的金额也将相应递增;
若员工于公司工作尚未达到整年,但超过半年者(即实际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则应参照工作满一年的情形处理,支付一个自然月的薪酬作补偿;
而对于在公司服务时间仅限于6个月或更短的员工,其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半个自然月的薪酬。
此外,如员工的月度薪酬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全体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将以全体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为准,且经济补偿金的最高限额为12年以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