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房并签署合同时,以下几个方面是必须要引起足够重视的重要事项:
首先,务必要确保证明开发商已获得由当地房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是进行合法销售及交易的关键环节之一;
其次,对于开发商提供的制式条款,特别关注其是否兼顾了双方利益的平衡性与公正性;
第三,要与开发商共同拟定出清晰的房屋交付条件以及对可能出现的延期交房情况作出明确的违约责任界定;
第四,针对抵押权问题,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其处理方式,以确保交易安全;
第五,对于可能存在的面积误差问题,也需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结算方法,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务必在合同签订后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