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退休地域选取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四种情况:
首先,若个人养老保险关系归属地为其户籍所在地,且满足法定退休年龄要求,则可在该户籍所在地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
其次,若个人养老保险关系并不属于户籍所在地,但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已满十年,那么也可以在该地区办理退休手续;
再次,如果个人养老保险关系不属于户籍所在地,并且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未满十年,则需将社保关系转移至上一个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十年的地区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
最后,若个人在各个地区的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均未达到十年,则需要将所有社保关系归集至其户籍所在地进行退休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