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侵占罪这一类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需要依据以下几个重要因素进行考虑:
首先,本罪所涉及的客体应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对象则具体包括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被遗弃或掩埋的物品等。
再次,在客观方面上,本罪的实质就是将他人托付给本人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财物以及被掩埋的物品,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即1万元人民币以上,同时,行为人拒绝归还这些财物。
最后,从犯罪主体来看,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一个普通公民。
而在主观方面,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直接故意,并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