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案件的处理,起诉与否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从根本上讲,盗窃犯罪属于刑事法律所规范和调整的范围,并不完全适用于民法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的是,尽管如此,仍然存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基于法律规定,盗窃罪可能会不予起诉。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当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将其视为犯罪行为;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也应该考虑不予起诉;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获得了国家特赦令,从而得以免除刑罚,那么同样可以考虑不予起诉;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或者犯罪嫌疑人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那么也应考虑不予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