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式工作期间以及相应的工作场所范围之内,因工作职责所导致的高温作业引发劳动者出现中暑现象的情况下,应将之视为工伤性质事件进行处理与判定。
针对此类意外事故,用人单位理应有责任在事故造成伤害之日或相关医疗机构对受伤者作出诊断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起,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义务,则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家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一个自然年内向有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