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务合同时,对于那些在同等岗位上持续工作已达一年以上的劳动者,可按照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得,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某位员工在同一家公司连续服务了十年之久,那么他将有资格获得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