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购房合同未明确约定交房日期的问题,其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实际上,即便购买物业的契约没有明确标注交付日期,其法律效力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而且,在买卖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始终保持平等、自愿以及充分协商的原则,这样所达成的协议仍然是合法且有约束力的。
对于交房日期这一项细节,完全可以通过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来做出适当的补充和修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中原应包括标的物的命名、数量、品质、价款、履约期限、履约地点以及履约方式、包装方式、验收标准及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率等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在签署合同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
书面形式可分为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能直接反映所载内容的形式。
对于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硬性体现所载内容且能随时调取查阅的数据电文亦视同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