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作为员工,发现您的雇主始终未如期结算薪资,您可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寻求解决方案:
首先,您有权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其次,您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其介入处理;
最后,如果前两种途径都未能达成理想效果,您依然有权利诉诸于法律,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发布支付令等方式,以确保追回所应得的工资报酬。
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流程,我们为您详尽介绍如下:
首先,请您将书面的仲裁申诉书及相关证据资料一并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接下来,仲裁委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若申请得到批准,仲裁委将会在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发送仲裁申请书副本;
然后,被申请人有义务在收到副本后的十五天内提交答辩书;
随后,仲裁庭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庭审理与调解工作;
最后,仲裁庭将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