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准,现行法律法规提供了以下三种明确的选择路径:
1.如在劳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则应以不低于该劳动者所从事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薪资标准为准;
若集体合同确立的薪酬水平更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同一标准,则需按照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2.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双双未对此项事项作出规定,则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进行广泛的工资集体磋商,并最终达成共识,形成书面的工资集体协议;
3.若既无集体合同又无集体合同对劳动条件等相关标准做出明确规定,则须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