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业病鉴定流程的详细说明如下:
1.首先,当事人需向相关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一份详尽的申请书;
2.其次,鉴定办事机关将据此发出一份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接着,当事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所有资料或以书面形式作出详细陈述;
4.随后,当事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5.若满足受理条件,则鉴定办事机关将会发放一份受理通知书;
6.接下来,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议,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鉴定工作;
7.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出具一份正式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律依据: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