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有关老年人再婚后遗产分割的细则如下:
首先,需先将老人的个人合法遗产从其与现任配偶所共有的财产总额中予以剥离;
其次,在老人的遗产继承问题上,应由其父母、现今的配偶以及所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共同参与并享有相应份额;
最后,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生命历程中承担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适当给予更多的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