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后,若有任何一位家长特意将自己的资产赠予子女一方,那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同其父母签署正式的赠与协议,以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的协议。
当然,口头协议也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
除此以外,倘若赠与对象涉及必须经过注册、备案等一系列法定程序的财产,那么受赠方及赠与方都应共同遵循法律规范,按期办理相应手续,从而完成整个赠与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