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请自收到裁决书日起计算,最迟在十五天内向相关地方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下面列举出几种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情况,此类案件仅允许劳动者提出诉讼请求:
旨在追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争议,其总额不得超出所在地区月度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范围;
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引发的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