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哺乳假的有效期为一整年。
该期限自产妇分娩之日起开始计算,待产假期结束之后,用人单位须在正常工作日期间为员工安排至少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被称之为哺乳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正在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加班。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在每日的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额外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若女职工生育了多胞胎,则每多哺乳1名婴儿,每天需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