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满足特定的条件便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第一,当事人具备申请权,然而能否得到批复还需依据办案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全面评估来决定。
其次,取保候审的资格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坦诚认罪的态度、法定最高刑期在3年以下且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不干扰证人作证、不串供等。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及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的;
再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办理完毕,那么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