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规定,当银行账户因涉嫌违法活动而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止付措施后,其解冻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
当然,如遇特殊情形,确有必要对止付期限予以适当延长以便开展更深入的核实与调查工作,那么公安机关则有权在止付期限届满前提出延长请求,但是延长时间应控制在原有止付期限的一半以内。
这意味着,本次延长不得超过原始期限的三分之一,即仅可增长至三个月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