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取得所得的自然人,而代扣税款的则是发放所得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等。
关于工资和薪金方面的应纳税额,须按照月份进行计算,并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于次月的最后15天内将其汇入国家财政收入的国库中,同时还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扣缴税款的详细报告。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个人所得税是由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