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随着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实施,袭警罪已正式进入司法实践阶段。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袭警罪的处理和认定有着明确规定,即对以暴力或威胁等方式攻击正在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应依照故意伤害罪或者妨碍公务罪进行定罪处罚。
然而,直至此次《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才首次增设了袭警罪这一独立罪名,并相应调整了法定刑的设置,将最高量刑期限从原先的三年有期徒刑提升至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