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对于孕妇群体进行了特定的权益保护,内容详细如下所示:
首先,不得为女性员工安排在怀孕期间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孕期禁止参加的高负荷劳动;
其次,对于怀孕满七个月的女性员工,企业应避免安排其从事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上夜班的劳动;
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女性员工在工作中患有职业病或是受到工伤导致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