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进行整合之后,对于雇佣合同的处理将遵循如下原则和流程:
首先是保留原有合同条款并持续执行,直至其自然终止。
然后由新的经营实体对该合同时限届满后的续签事宜作出决定,若新的经营实体选择不再续约,那么他们将需要承担向员工发放相应经济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其次,可以考虑对原有合同做出改造或变更,例如添加附录、注解等内容以明确由新的经营实体接手继续履行合同时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