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伤害他人,导致其人身受到损害者,应负责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等等,这些都必须是为了对受伤者进行治疗与康复所必需且合理的开支,同时也包括了因伤误工而损失的那部分收入。
如果伤害行为导致受害人伤残,那么还要依法承担支付辅助器械的费用及伤残赔偿金等责任;
若伤害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还须履行支付其丧葬费用以及死亡赔偿金等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