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尚未取得任何经济来源,那么您可以暂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然而,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研究生入学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便在您退休之时向社保部门进行核实和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您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的这段时间并不被视为工作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但在计算缴费指数时,它将不被纳入考虑范畴之内。
至于医疗保险方面,即使您的个人账户在中断缴费后的三个月内并未被清零,但仍然会对您产生诸多不良影响。
首先,中断医疗保险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您的整个缴费年限;
其次,如果您的缴费年限未能达到累计年限的要求,您将无法按照预定日期享受到相应的医保福利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医疗保险自停止缴费之日起,将为您提供三个月的缓冲期。
若超过此期限,则您的连续缴费年限将从零开始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