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主要由以下几点所确立:
首先,该种犯罪的侵害客体范围颇为广泛,既涉及到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涉及到社会经济管理秩序的正常运行,甚至对国家正常的金融监管活动以及外汇管制的相关法规制度也造成了威胁;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本罪的成立需要有明确的客观事实作为支撑,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所涉款项属于毒品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了掩饰和隐瞒这些资金的来源及性质,行为人会采取各种手段将非法收入通过存入金融机构、进行投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流通,使之合法化;
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出发,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年龄达到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同时也包括了各类法人单位;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的心态,也就是说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掩盖犯罪违法所得,并且有意隐瞒这些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以期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并希望这种结果能够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