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请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前往当地警方部门进行公民身份证明更换的相关申请,同时亦可同步办理临时性有效期内公民身份证明的申请事宜。
2.在完成公民身份证明更换的申请流程约一个月之后,申请人应携带有效证件以及申请过程中获取的回执单,前往受理单位领取新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如涉及公民身份证明的换领业务,则需将原始的公民身份证明也一并上交。
敬请注意,受理单位会在整个申请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回执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第二十六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3个月内发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