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尚未入住的房屋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该等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责任,实际上是源自于物业管理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物业管理公司将会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提供各种优质且广泛的服务范畴,这些服务本质上属于公共性质,因此,即便在某个特定区域内只有极少数住户作息,管理成本也并不会因此而降低或减少。
相反地,物业管理公司将根据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进行履约,同时,广大业主亦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履行支付相应管理费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