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校园暴力主要发生在校园环境之中,即在学校日常教学和组织管理过程中,由校内或校外人员针对在校学生及教师进行的各种非法施暴行为。
其主要表现形态为以下四种类型:
首先,身体暴力,这是指通过推搡、殴打、撞击、踢踹、摔倒以及使用武器或者其他器具等方式,造成受害者身体疼痛、伤害乃至损伤的具有攻击性质的行为;
其次,言语和心理暴力,这种暴力形式主要表现为嘲笑、讥讽、恐吓、威胁、侮辱、谩骂、讽刺、挖苦、诽谤、散布不实言论、恶意中伤以及给他人起歧视性绰号等言语行为;
再次,财产暴力,这是指通过抢劫、盗窃、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等手段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最后,性暴力,这是指以各种形式的性骚扰和性侵犯为主的暴力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