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高层建筑楼宇间距离之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即各个楼栋相互之间的距离应不得少于相应建筑物高度乘以0.7的系数,低于该系数标准将对住户室内采光与通风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住宅内部空间的净高亦须达到不低于2.40米的标准。
若发现楼间距存在不足之处,住户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主张侵犯采光权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