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请您提前三日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版的辞呈报告。
2.在得到直属上司的明确批准之后,将辞呈报告转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以便其进行后续的处理及备案工作。
3.在试用期间已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需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应的暂停缴纳及账户封闭等相关手续,并在全部办理妥当之后,与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同整理为离职档案。
4.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交接事宜且企业离职流程宣告终结之后,请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薪资结算以及领取离职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
5.在正式离职之后,如果涉及到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手续需要办理,敬请与原就职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例如,公积金转移单的使用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