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为了确保国家的安全,公共的秩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中,对于那些不能被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范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即便是行政机关,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经济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予以公开。
同时,行政机关还需要尊重公民的个人隐私权,不得公开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