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履行其向员工发放工资的义务时,该员工有权提出赔偿。
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员工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年限为基准,每满一年即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若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若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数额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