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职工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而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亦不应超过四十四小时。
对于选择采用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而言,雇主有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地制定其劳动定额以及计件报酬标准。
同时,雇主还应确保劳动者每周能够享有至少一天的休息时间。
若由于企业自身生产特性的限制,无法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则需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方可实施其他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与休息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