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合同具有阶段性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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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的劳动合同具有阶段性的,此时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在我国的劳动合同中,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我国的劳动合同具有阶段性吗?

一、我国的劳动合同具有阶段性吗?

阶段性的劳动合同的意思是:协商与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确定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①要通过公司笔试和面试。

②签订劳动合同,划定试用期

③通过试用期,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阶段性劳动合同的主体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等。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我国的阶段性的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或者是根据阶段性的考核来界定的,具体操作的方式可以是到期后续签合作,或者是定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阶段性劳动合同是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条款,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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