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网络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我国现行法做出了明确的限定:
1、当犯罪嫌疑人盗取他人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时,应当被视为构成盗窃罪,并予以立案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2、若犯罪分子实施盗窃行为所获得的金额达到了恐怖地三万元至十万元之多,这将被认定为盗窃数额巨大;
3、倘若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盗窃所获取的财产价值高达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那么这种情况便会被认定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作为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