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公司违反三方协议的情况,通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经济赔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因触犯法律规定而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则必须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金额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同时还需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所服务的年限,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关于合同诉讼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确定;
其次,对于违约行为较为严重的一方,法官有权主动调取相关证据,这是法律法规所明确许可的,且在特定情况下,法院甚至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取证据,并不能被视为偏袒任何一方。
在此基础上,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同样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再次,立案后长达八个月仍未开庭审理的现象确实不太正常,当事人可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但如果被告方充分利用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故意拖延开庭时间,那么立案后八个月尚未开庭审理也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最后,被告方针对同一案件对原告提起诉讼,这是合法合理的,可能属于反诉的范畴,亦或是另行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