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公司董事会内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位,均由全体董事会成员投票选出。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规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且在任期届满之后,他们有资格继续被选任或连任。
在董事任期未满之前,股东会议决不能无理由地随意罢免他们的职务。
此外,为了确保公司决策过程的公正性,董事会的构成之中也可以吸纳部分职工代表,这些代表将由公司内部员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适当方式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