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用人单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权依法向其主张按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进行赔偿,即2N。
然而,以下情况可能构成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正在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劳动者,没有在离职之前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被怀疑患有职业病的人在进行疾病诊断或医学观察阶段的;
(二)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患上职业病或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并被官方确认已经失去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
(三)无论是因为生病还是意外导致的非因工伤害,只要处在合法医疗期限之内的;
(四)无论性别如何,如果是处于怀孕期、产期、授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女职工;
(五)已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而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的员工;
(六)除了上文提到的几种情况外,法律和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劳动者不得被非法解雇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