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入职仅仅一个半月便遭遇解雇,根据相关法律对此类情况的规定,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对您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所谓非过失性辞退,即未经劳动者本人过错导致的辞退行为,此时,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安抚和赔偿;
反之,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被迫离职,则需按照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以弥补员工损失;
最后,若是劳动者自身的过失产生辞退结果,那么用人单位完全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则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总年限计算,每服务满一年,即可得到一个月的固定薪酬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