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两种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获得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2N倍赔偿金的待遇:
首先,若劳动者在执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始终恪守职业道德,未曾出现任何不当行为,仅仅是因为在本公司从事特定岗位的工作,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了有害物质或者遭受了工伤伤害,并且经过医学鉴定确认其已经完全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
其次,当劳动者处于孕期、哺乳期、分娩后或保险期限内,因疾病原因而非工伤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时,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违反法律规定强行终止了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